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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障張媽扶養獨生女

案主張媽媽本身患有重度身心障礙,因為行動不便完全無法在外工作,僅能依靠女兒撐起這個家。
案主女兒目前20歲左右,在便利商店工作,月薪約有25000元左右,每月需繳交6000元的房屋租金,扣除每月低收入戶+身障補助6800元,再扣除案主身障方面必須回診檢查以及生活開銷等等的費用,所剩無幾。
薄荷食物銀行實際走訪了案主家中進行關懷,看到案主臉上的笑容,志工身體上疲憊瞬間轉化成最大的動力來源,誠摯邀請各位愛心天使們,共同讓愛延伸、伴您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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